初訓 人本街道實務班115/10/22 *開課日期: 2026/10/22 - 平日班(日間) 確定開課
| 課程名稱 | 初訓 人本街道實務班115/10/22 *開課日期: 2026/10/22 - 平日班(日間) | ||||||||||||||||||||||||||||||||||||||||||||||||||||||||||||||||||||||
| 報名開始日 | 2026/08/31 | ||||||||||||||||||||||||||||||||||||||||||||||||||||||||||||||||||||||
| 報名截止日 | 2026/10/19 | ||||||||||||||||||||||||||||||||||||||||||||||||||||||||||||||||||||||
| 報名/名額 | 17/22 | ||||||||||||||||||||||||||||||||||||||||||||||||||||||||||||||||||||||
| 原價 | 4260元 | ||||||||||||||||||||||||||||||||||||||||||||||||||||||||||||||||||||||
| 中心優惠價 | 4260元 | ||||||||||||||||||||||||||||||||||||||||||||||||||||||||||||||||||||||
| 課程說明 | 課程名稱:人本街道實務班
▷ 依據: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第4條略以:「中央主管機關掌理下列事 項:…。五、協助辦理交 通安全教育及相關交通安全宣導與訓練。」 ▷ 目的:為推廣「人本街道」及「無障礙設計」理念,加強設計規範宣導,提高道路規劃、設計、施工及監造等之專業人員專業技術能量與執行能力,爰擬「人本街道規劃講習」作業計畫,研提相關作業機制並強化人本理念的意識,進而培養跨域的專業人員,加速推動街道的改善,共創多元共享的街道環境。 ▷ 委託單位: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 受託單位:中華民國勞動災害防止協會 ▷ 參訓人員資格及參訓優先順序 一、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及所屬單位之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景觀、建築、都市規劃等相關單位, 涉及規劃、設計、施工、監造業務相關人員或經主管道路機關指派參訓人員。 二、直轄市、縣(市)政府之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景觀、建築、都市規劃等相關單位,涉及規 劃、設計、施工、監造業務相關人員或經主管道路機關指派參訓人員。 三、開業土木工程技師、結構工程技師、交通工程技師、建築師、各級機關(學校)之營繕工程 人員或工程顧問、營造(廠)公司,從事道路工程、交通工程、建築工程等,涉及規劃、設計 、承造、監造業務相關人員。 四、專科以上學校土木、交通、營建管理、建築、景觀、都市規劃或相關科系畢業,從事道路工 程、交通工程等,涉及規劃、設計、承造、監造業務相關人員。 五、相關社會福利團體之人員。 ▷ 費用:人本街道實務班-每人新台幣4,260元。 ▷ 預定開班時間表,上午9時至下午5時,共計2天
▷ 上課地點:中華民國勞動災害防止協會附設台北職業訓練中心 ▷ 教學考核: 一、於講習完畢並經測驗合格,方能取得講習合格資格,但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核發講習結業 證書,並不得補考: (一) 請假時數超過2小時者。 (二) 遲到、早退超過10分鐘該節視同曠課,曠課時間超過2小時者。 (三) 學員需親自參訓並簽到(退),不得以圖章代替,如有代理上課或簽到(退)情事者,撤銷參訓資格,並不再受理當年度報名參訓。 二、於講習完畢並經測驗合格,方能取得講習合格資格,但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核發講習結業證書,並不得補考: (一) 測驗題目自教材內出題彙整成題庫建檔後,統一由電腦系統篩選出題。 (二) 題目製作分A、B試卷並安排梅花座。 (三) 測驗時間1小時,測驗成績以70分為及格分數。 (四) 發現考試舞弊者,成績以零分計算並不得參加補考。 (五) 總成績未達70分者,得於本期課程結束日起【一年內】申請隨班補考2次為限,無需繳交補考費用,惟無故缺考或逾期者,喪失補考資格且須重新報名該班講習課程。 ▷ 證書核發:合格人員由受託單位檢附相關資料報請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核發結業證書。 ▷ 本署開辦之人本街道規劃講習(人本街道概論班及人本街道實務班),取代市區道路無障礙設計講習回訓。
▷ 報名手續:
一、官網填具報名資料,上傳身分證正反面電子檔。 二、報名日期: (一) 以課程上架日至開課前15日止(或以額滿為止) (二) 各項證件如有不符第伍點規定或偽造、假借、塗改等情事,或受訓期間冒名頂替上課者,應自負法律責任。且一經查明即取消其所有之資格認定(包括受訓資格、領證資格等),並不予退費。 三、初審核可並已完成註冊手續者,將由承辦通知繳那如工作證明文件等資料,並確認是否登錄公務員學習系統;於限期內無法補足證件者,將取消其受訓資格。 四、課程期間若遇天然災害,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告為主,請洽課程承辦人。 五、本次報名成功者將會收到一封為中心寄發的繳費通知單信件(帶承辦通知後再繳費)。 六、上課資格順序審查
每次開課日前15天即開始進行上課確認,陸續通知可上課名單,未接獲通知者可主動與中心連絡之。 ▷ 繳費方式: 一、學員資格經初審核可者,將另行中心通知繳費。 二、本課程不收現金,請由本中心通知經審核通過後再匯款,無須先行匯款。 三、如因該梯學員過少未達開班人數時,將協調其轉班或退回學費。 四、課程退費比例如下表:※職業訓練機構設立及管理辦法第16條
「人本街道實務班」課程內容及時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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