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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退費辦法
申請退費辦法
退費辦法
1. 需本人親臨櫃檯辦理退費手續,若無法親自到場亦需填寫委託書由委託人代為辦理。
2. 課程退費比例如下表:※職業訓練機構設立及管理辦法第16條
申請退費 時間 |
開課日 3 天以前 |
開課日前2天 及開課當日 |
開課後 未逾總課程時數1/3 |
開課後 逾總課程時數 1/3 |
因違反教育訓練 規則而退訓 |
學費退費 比率 |
退費 100% |
退費 70% |
退費 50% |
不予退費 |
不予退費 |
3. 申請後,如無問題,五個工作天後會通知前來取款,若以匯款方式退款者,則會在每月10號或25號撥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