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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110年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之勞工生活補貼
2021/06/04
勞動部110年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之勞工生活補貼
一、自110年6月3日起,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勞動部提供自營作業者及無一定雇主勞工生活補貼之紓困措施。
二、符合條件申請資格:
1. 補助對象為110年4月30日已在職業工會參加勞工保險
2. 108年或109年個人各類所得總額未達40萬8千元
3. 同時未領取交通部、文化部或其他機關相同性質補貼者
三、補助金額:
勞工保險月投保薪資未超過24,000元的勞工發給3萬元,月投保薪資超過24,000元(即月投保薪資等級25,200元以上)的勞工發給1萬元
四、申請方式:
1. 109年曾領取勞工生活補貼的勞工,無須另提出申請,勞保局會直接將補貼款項匯入同一帳戶或以支票郵寄原留地址,將於6月4日起入帳,並附記"行政院發"字樣。
2. 第一次申請且符合補助資格的勞工,請進入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或掃碼以「健保卡卡號+戶口名簿戶號」或「自然人憑證」登錄勞工本人帳號、聯絡手機及地址,勞保局將於資料登錄後儘速撥款,並以簡訊通知。
五、符合補助資格者務必於110年8月9日前完成登錄,逾期登錄將不予核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