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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04

勞動部110年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之勞工生活補貼

一、自11063日起,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勞動部提供自營作業者及無一定雇主勞工生活補貼之紓困措施。

 

二、符合條件申請資格:

1.   補助對象為110430日已在職業工會參加勞工保險

2.     108年或109年個人各類所得總額未達408千元

3.     同時未領取交通部、文化部或其他機關相同性質補貼者

 

三、補助金額:

    勞工保險月投保薪資未超過24,000元的勞工發給3萬元,月投保薪資超過24,000元(即月投保薪資等級25,200元以上)的勞工發給1萬元

 

四、申請方式:

1.      109年曾領取勞工生活補貼的勞工,無須另提出申請,勞保局會直接將補貼款項匯入同一帳戶或以支票郵寄原留地址,將於64日起入帳,並附記"行政院發"字樣。

2.      第一次申請且符合補助資格的勞工,請進入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或掃碼以「健保卡卡號+戶口名簿戶號」或「自然人憑證」登錄勞工本人帳號、聯絡手機及地址,勞保局將於資料登錄後儘速撥款,並以簡訊通知。

 

五、符合補助資格者務必於11089日前完成登錄,逾期登錄將不予核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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